根据《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 版)》,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要求
合法合规经营: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从事工业机器人相关业务时间不少于三年。
符合产业政策:符合机器人产业发展政策要求。
研发生产场所:具有固定的研发和生产场所,并与企业的研发能力和生产规模相适应。
良好资信形象: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依法纳税,近三年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无重大质量、生产安全等事故,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知识产权合规:研发生产的产品应符合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规定,近三年内未出现侵权行为。
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数据真实可信,并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技术能力和生产条件
研发投入达标:上年度营业收入小于 5000 万元(含)的企业,近三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 5%;上年度营业收入在 5000 万元至 2 亿元(含)的企业,近三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 4%;上年度营业收入在 2 亿元以上的企业,近三年每年研发经费投入不低于营业收入的 3%。
研发团队设置:单独设立研发团队或部门,具备产品(含软硬件)数字化研发设计能力,可根据客户需要设计开发相应产品。
智能工厂建设:建有数字化车间或智能工厂,部署智能制造装备,集成相应的工业软件和网络,能够实现规范化的工艺生产流程。
3、质量要求
质量管理体系:建有质量管理系统,建立从原材料、半成品、生产过程工艺参数、产品出厂等完整的监测体系,能够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精准追溯和管理优化。
检测设备完备:具备与企业生产及服务相适宜的过程检测和出厂检测设备和手段,检测设备和能力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技术要求并按规定进行法定校准,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
认证与标准遵循:企业应按照 GB/T 19001 或 ISO 9001 等先进质量标准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且经在境内设立的认证机构认证,企业应参照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建立涵盖产品实现、基础保障等方面的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持续运行,在特定标准适用范围内的产品,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等同国际标准。
4、人员素质
管理团队专业:企业管理团队中应有专人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且具有相应的技术背景或主管相关工作的经验。
科技人员比例:企业从事研发和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10%。
5、销售和售后服务
服务能力适配:具备与其所开展的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等活动相适应的人员、设备和设施,建有产品部署、运维、升级所需的服务系统,可根据客户需要提供现场或远程服务。
售后体系完善:产品售后服务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建有完善的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体系,指导用户合理使用产品,为用户提供相应的操作培训和维修服务,产品质保期不少于 1 年。
6、安全管理和社会责任
安全生产合规: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近三年未发生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造成重大社会不良影响事件。
环境保护责任: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环境标准,严格落实国家与地方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近三年未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
网络数据安全:企业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管理,保障网络和数据安全。
合规用工制度:企业用工制度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认定方式如下:
1、企业自愿申请:由工业机器人相关企业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所属中央企业提交申请,如实填报《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地方部门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中央企业集团负责组织本地区(本集团)企业的申报工作,对申请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
3、专家评审公示:通过初审的企业申请材料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相关专业机构依据评审细则制定相应的评审方案,并组织专家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在工信部网站等相关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公告发布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告,并向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抄送整改落实通知书,整改期为 1 年;期满后仍不符合规范条件的,将撤销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