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政策
国家层面:
《“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大部分实现数字化网络化,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初步应用智能化;到2035年,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全面普及数字化网络化,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基本实现智能化。
《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和《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明确了智能制造的发展方向和具体要求,为补贴政策的实施提供了依据。
地方层面:
江苏省:对被省级以上权威机构认定的智能制造等级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的智能制造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优化现代产业发展政策的意见》,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五级、四级、三级、二级的智能制造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奖励。
贵州省:支持工业企业按照智能制造国家标准打造数字产线、无人车间、智能工厂、灯塔工厂,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总投资30%、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补助,对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3级、4级、5级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的奖励。
安徽省:支持省级智能工厂贯标升级,企业改造升级后,首次通过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达到国家标准GB/T 39116-2020《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三级、四级、五级,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
江西省:赣州市智能制造标杆(示范)企业申报须取得成熟度二级或以上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标准符合性证书,且在国家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有效,同时对获得三级(集成级)及以上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资质的企业认定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项目后开展智能制造等级评估,对被省级以上权威机构认定的智能制造等级为五级、四级、三级、二级的智能制造企业,分别在项目资助外再一次性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50万元奖励。
福建省厦门市:厦门火炬高新区对年度通过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并获得三级、四级、五级的企业,在下一年度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广东省深圳市:对获得国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获得二级(规范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一次性给予50-100万元奖励;对获得三级(集成级)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并认定为智能制造标杆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资金奖励。
申请流程
了解政策:企业需要关注工信部及地方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了解补贴政策的具体内容、申报条件和流程等。
自我评估: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政策要求进行自我评估,确定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准备材料:如果企业符合申报条件,需要按照政策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通常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智能制造项目建设情况、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报告等。
提交申请:企业将准备好的申报材料提交给当地工信部门或相关部门指定的受理机构。
审核评审:工信部门或相关机构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确定是否符合补贴条件。
公示结果: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会在工信部门或相关机构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企业与工信部门或相关机构签订补贴协议。
拨付资金:协议签订后,补贴资金会按照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间拨付给企业。